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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10 来源:德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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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新常态”,在做好搜集信息、引进项目的同时,充分发挥水利职能优势,强化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意识,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商过程中体验招商工作的艰辛,并结合各自的职责,强化招商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到人人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服务招商。要对新引进或落户德州的招商引资项目关爱有加、厚爱一层,在办理具体业务时要限时办结;在执法执纪时具有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性政策按下限执行、奖励政策按上限执行,将“亲商、安商”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措施
德州市水利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物资站,负责日常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商引资有关具体事务及招商活动组织安排,负责落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涉水服务保障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保障用水需求。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宣传我市发展前景、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的优惠举措,着力宣传我市黄河水资源优越条件,对引进有实力、有品位、有文化的落户德州投资商,优先满足用水需求指标。(物资站、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
2、加强涉水许可办理单位管理。要求涉水许可办理单位加强自律,落实责任,提高质量,尽量缩短审查意见时间。积极协调好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落户德州市的投资商可寻找资质高、实力强、质量优、绩效高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评估报告”等,及时在专家库中抽取知名专家对其进行评定。确保各工作高效完成。(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防办和市水利局河道处负责)
3、提高涉水许可审批效率。承诺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在收到完整建设项目涉水许可评价文件、承诺和相关材料后,报告书项目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一律缩短为5个工作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绿色低碳环保要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辟涉水许可审批绿色通道,在承诺审批时限范围内进一步缩短,对各县市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协调,帮助项目单位尽快取得涉水许可审批手续。确保我市招商引资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
三、保障机制
1.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召开业务会议时,要把服务意识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要研究和调度业务职能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出现的问题,强调服务意识。
2.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自身业务职能服务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氛围。
3.创设良好局面。要把亲商当成自己的自觉行动,想客商之所想,急客商之所急,热情主动服务招商,在政策范围内,积极为客商解决困难问题,形成“人人动员、全员招商”的良好局面。
分管负责人:董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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