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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来源:德州市水利局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2020年4月30日,局办公室、人事科、建设科、机关党、机关服务中心办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局机关办公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电动自行车是重要的危险源,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对公共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坚决杜绝松懈麻痹思想,严格按要求到公共车棚进行车辆停放、充电,关爱自己、关爱他人,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机关安全。

今后,我局将定期组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科室作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要高度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的严重性,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梯违规载运的,将对违规科室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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