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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水利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4 来源:德州市水利局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州市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市申报水利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17名同志通过中级职称资格评审,21名同志通过初级职称资格评审,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水利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无异议的,异议期结束后,请将异议期意见及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上传。

          德州市水利局水利工程中初级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德州市水利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 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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