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德政公开办 〔2021〕2号)等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德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德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dezhou.gov.cn/)或德州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看和下载。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 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水利建设等方面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和队伍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政策解读,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的“机构职能”栏目中调整了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和分工、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职责;在“行政执法”栏目中及时公开了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相关信息;在“政策文件”栏目中发布了政府文件1篇;在“政策图解”栏目中发布了文件解读2篇,其中音频方式解读文件1篇;在“规划计划”栏目中发布了规划计划1条;在“财政资金”栏目中发布了预算、决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信息8条;在“执行和落实情况”栏目中发布了8条信息,其中执行情况4条、落实情况4条;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栏目中发布了14条信息,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清单1条、批准服务信息2条、批准结果信息1条、招投标信息4条、重大设计变更信息1条、施工信息2条、质量安全监督信息2条、竣工信息1条。在局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34条;在“党建专栏”栏目发布了91条;在“调查征集”栏目发布了民意征集4条;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管理服务情况,在局网站设立“办事服务”、“政务咨询”、“重点专题”等栏目,大力拓宽服务渠道,把服务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目标,第一时间公开各类管理服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2020年共办理互动问题18件。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2020年共承办5件人大建议与7件政协提案,办结率100%。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领导参加网络直播会议1场。
2020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0件。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流程、办理方式、公开途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制定发布《德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调整德州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联络表。二是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照市水利局三定方案和法定职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工作导向,分别在局门户网站和“中国德州”门户网站开设互动渠道,解决市民诉求。设专人负责定时查收咨询信件,第一时间予以研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确保及时有效解决问题。
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实现平台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进一步整合现有网站栏目,优化栏目的设置,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服务能力。将办事服务栏目与山东政务服务网连通,实现信息的共享与集约化。加强对德州水利政务微信和微博的管理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和舆情反馈接收的畅通。及时更新部门权责清单,发布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梳理各栏目信息,确保各栏目设置合理规范。在硬件方面,机房新添加UPS不间断电源,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的对服务器进行检查维护,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2020年,我局对工作人员加强日常保密教育培训,并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时间,邀请相关专家来我局授课,持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我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一是印发了《德州市水利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增强奖惩力度。二是积极参与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按照考核办法,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连续多年在市直部门信息公开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020年9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网站政务公开力度,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发布了关于对德州市水利局网站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群众建议,修改网站3处错误,对进一步提升群众体验起到积极作用。
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事项。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上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30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4 |
0 |
0 |
行政强制 |
1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5316766.79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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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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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度解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有待细化、深化。
2021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平时考核和监督检查,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科室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作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继续对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水利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756号,邮编:253000电话:0534-6073001,电子邮箱:dzslbgs@dz.shandong.cn)。
德州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