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临邑县聚焦农村供水纠纷矛盾,整合盘活现有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团队主体作用,建立了“农村人饮供水纠纷三级调处机制”,通过局、公司、乡镇三级建链齐发力,全力保障解决农村居民用水疑难,为新时代乡村振兴保驾华航。今年以来,通过“三级调处”机制,临邑县解决农村各类农村供水纠纷47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健全调解链条,推动矛盾化解。根据农村供水矛盾纠纷调解的难易程度,以乡镇供水服务所、供水公司本部、县水利局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为调解单元,分别设立调解组织,建立起“链条式”调解运行模式,层级推进解决农村供水纠纷,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一是在乡镇供水服务所建立“起点站”。在各乡镇街道的供水服务所设立供水纠纷调解窗口,作为农村供水纠纷调解处理“起点站”,承接农村居民最初的供水诉求和矛盾化解;二是在供水公司建立“中转站”。在供水公司本部设立调解室,作为农村供水纠纷调解处理的“中转站”,乡镇供水纠纷调解窗口处理不决的纠纷矛盾转至供水公司调解室,由调解室根据职能权限作进一步调解处理;三是在县水利局建立“终点站”。在县水利局设立农村人饮供水调解办公室,作为农村供水纠纷调解处理的“终点站”,县水利局农村人饮供水调解办公室作为农村供水管理的行业监管部门的负责科室,将承担乡镇供水纠纷调解窗口和供水公司调解室所不能解决的全部农村供水纠纷,畅通便民服务最后环节,实现农村供水“零纠纷”、“零投诉”、“零上访”。
实施六项制度,保障矛盾化解。一是严明工作纪律。制定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规划纠纷调解的工作任务,严明供水行业纠纷调解工作纪律;二是精准帮扶指导。帮助、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农村供水纠纷调解,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能力;三是受理调解并重。受理供水企业、乡镇基层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农村供水纠纷案件,并及时酌情予以调解;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检查督促农村供水纠纷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落实情况;五是以调解促宣传。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城乡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供水单位、用水户遵守农村供水规章制度,预防农村供水纠纷的发生,降低市民热线投诉率;六是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开展基层调解理论研究,探索新时期调处农村供水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总结交流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
严格督导考核,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培训提能力。农村供水公司定期培训各乡镇(街道)供水服务所负责人及村内水管员,要求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村内水管员实行备案制、考核制,对连续考核不及格的供水服务所负责人予以更换;对群众投诉两次及以上的村内水管员,取消上岗资格。二是严格考核促担当。采取“一看、二查、三汇报”的形式:“一看”,每季度对乡镇供水管理所进行实地检查,查看日常维护与管理使用情况;“二查”,对每位水管员的日常工作日志、巡查管护记录、消毒消杀台账和水费收缴台账等资料进行检查;“三汇报”,每半年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各水管员工作履职情况的汇报和镇、村干部对水管员的评价。三是多方宣传惠民心。采取一个“面对面”两个“一对一”的宣传方式,营造“三级”调处氛围。即“赶大集面对面”,通过在农村赶大集,利用宣传车广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面对面向农村群众宣传;“地推一对一”,村内水管员在供水维修服务过程中进行地推宣传;“市民热线一对一”,与市民热线中心联合,遇有反映农村供水纠纷类问题时,通过市民热线宣传。